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公布2007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结果的通告(第二期)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和原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信部电函〔2007〕69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要求年检中存在问题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部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经整改合格,现予公布。
   
    附件:2007年度经整改合格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