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工作的通告

各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有关规定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检工作的通知》(信部电函〔2007〕696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一)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我局备案资格的基础电信业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
(二)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
二、年检时间
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年检材料提交时间。对2008年3月31日前尚未提交年检材料或年检有问题的持证单位纳入年检整改范围,限期在2008年4月15日前补交相关年检材料和整改报告,4月15日以后不再接收年检材料。
三、年检地点
郑州市民航路8号,河南省通信管理局503房间。
四、年检内容
对2007年度经营主体、电信业务经营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和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对在2007年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列为本次年检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在检查中发现仍有违规问题的,将依法处罚,并依法作出年检是否合格的决定。
五、年检具体要求
(一)基础电信业务持证单位请于即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年检材料请装订成册)。
年检材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一
(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含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以下同)持证单位请通过登录网上年检系统http://nianjian.mii.gov.cn(或登录信息产业部网站http://www.mii.gov.cn点击年检专栏)填写年检材料,我局将从网上直接对年检材料进行联合审核。
(三)省内增值电信业务持证单位请于即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年检材料请装订成册)。
年检材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二
六、年检后续工作
(一)我局将适时抽查基础电信企业对所接入企业违规行为的发现机制、监督机制、处理措施以及内部考核奖惩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增值企业经营许可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合格是基础企业为其提供业务接入的前提条件,基础电信企业应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保障年检结果的有效落实。在年检结果公示后,我局将对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年检结果的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联系人:翟云堂、陈光辉
联系电话:0371-65333399、65955936
电子信箱:hn_nianjian@126.com
hn_nianjianzhenggai@126.com

特此通告。

附件一: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河南分支机构年度检查参检有关材料
附件二:河南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2007年度检查参检有关材料